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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鉴定报考简章

 

 

   为推动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的要求,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努力促进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增加毕业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增强其就业竞争力。受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委托,根据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精神(新计价费[2004]482号),我院将于    日进行资格鉴定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考条件:报考中级需大学专科本专业

报考高级需大学本科或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1年以上

二、    报考项目:营销师、秘书、项目管理师、电子商务师、物业管理人员、公关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心理咨询师、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指导人员。

三、    鉴定合格的人员,有新疆财经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审核后,颁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    报名时间:常年报名

五、    考试时间:9月11、12日

六、    报名地点:院3号教学楼5楼新闻与传播学院资料室

七、    联系人:排孜来提老师  杜老师

八、    咨询电话:7843362  7843363

网址:http://www.xjife.edu.cn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0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