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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关于实施竞聘上岗工作的通知

各总支、直属支部,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院《机关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疆财经学院机关竞聘上岗实施办法》和《新疆财经学院机关机构和行政人员编制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对组织人事处一般行政岗位实行公开竞聘上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竞聘上岗原则

(一)因事设岗,按岗聘任,事职相符,人事相宜。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双向选择,优化组合。

二、组织人事处竞聘上岗工作小组:

  长:刘风雷

成 员:杨艳萍 牙合甫江 李剑峰

三、竞聘岗位

(一)人事调配岗位             1名

(二)劳资管理岗位             1名

(三)职称管理岗位             1名

(四)人事档案管理岗位         1名

(五)人才信息库管理岗位       1名

(六)劳动保障管理岗位         1名

四、竞聘人员的资格和条件

(一)除专任教师外,全院在编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聘。

(二)政治思想合格,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遵纪守法;

(三)公道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四)熟悉人事管理制度,有一定的人事管理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新进人员和进修返校人员年度考核视为合格);

(六)熟悉计算机操作,人才信息库管理岗位应具备计算机二级以上水平。

(七)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竞聘程序

(一)报名和填报志愿

时间:9月1日-9月2日

符合条件的竞聘者,填写《新疆财经学院机关竞聘上岗申请表》,并送达组织人事处。每人可申报2个岗位。《新疆财经学院机关竞聘上岗申请表》可到组织人事处领取。

联系人:李剑峰    联系电话:7842168

(二)资格审查

时间:9月3日

报名日期截止后,竞聘上岗工作小组对报名的竞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公示。

(四)竞聘答辩

时间:9月6日-9月7日

对资格审查合格并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竞聘者,由组织人事处组织竞聘答辩会。竞聘者在会议上做限时10分钟的岗位竞聘陈述,并回答竞聘上岗工作小组提出的问题。

竞聘上岗工作小组根据竞聘者的相关条件和答辩情况,填写测评表,并公示测评结果。

(五)确定聘任者并公示

时间:9月9日

在测评和综合考察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聘任者。并公示聘任结果。

六、未尽事宜,按照《新疆财经学院机关竞聘上岗实施办法》执行

 

 

 

 

 新疆财经学院组织人事处

200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