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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室、审计处关于实施竞聘上岗工作的通知

 

各总支、直属支部,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院《机关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疆财经学院机关竞聘上岗实施办法》和《新疆财经学院机关机构和行政人员编制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对纪检监察室、审计处一般行政岗位实行公开竞聘上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竞聘上岗原则

(一)因事设岗,按岗聘任,事职相符,人事相宜。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双向选择,优化组合。

二、竞聘岗位

(一)正科级纪检监察员岗位     2名

(二)财务审计岗位             2名

(三)基建项目、维修岗位       1名

三、竞聘程序

(一)报名和填报志愿

时间:9月1日-9月2日

符合条件的竞聘者,填写《新疆财经学院机关竞聘上岗申请表》,并送达纪检监察室、审计处。每人可申报2个岗位。《新疆财经学院机关竞聘上岗申请表》可到纪检监察室领取。

联系人:潘文军  李均弟

联系电话:7842036(纪检室) 7842035(审计处)

(二)资格审查

时间:9月3日

报名日期截止后,竞聘上岗工作小组对报名的竞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公示。

(四)竞聘答辩

时间:9月6日-9月7日

对资格审查合格并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竞聘者,由纪检监察室、审计处组织竞聘答辩会。竞聘者在会议上做限时10分钟的岗位竞聘陈述,并回答竞聘上岗工作小组提出的问题。

竞聘上岗工作小组根据竞聘者的相关条件和答辩情况,填写测评表,并公示测评结果。

(五)确定聘任者并公示

时间:9月9日

在测评和综合考察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聘任者。并公示聘任结果。

四、未尽事宜,按照《新疆财经学院机关竞聘上岗实施办法》执行

  

  

附:

 

新疆财经学院纪检、审计部门竟聘上岗工作小组

 

组长:傅清火

副组长:艾力.木明    李均弟

成员:阿西木    潘文军

 

纪检监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    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强的党性;

二、    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秉公执纪,刚正不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深入实际,联系群众;

三、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知识,有一定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政策水平;

四、热爱党的纪检工作。

 

纪检干部的主要职责

 

一、    对党员在党纪方面实行监督;

二、    检查处理或复查本党组织内党员违犯纪律的案件,协助党组织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三、    抓好党风工作;

四、    受理对本党组织党员的检举、控告和党员的申诉;

五、    参加同级党组织和行政方面的有关会议和活动,接受纪检工作业务培训;

六、    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党员及时学习中共中央、中央纪委及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党纪工作的指示、决定和规定。

内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    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    掌握会计、审计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

三、    有一定的会计、审计或其他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必须具有会计师或审计师资格);

四、    了解教育管理的特点和规律;

五、    具有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

 

内审人员的主要职责

 

一、积极参加本院及审计处组织的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提高自身专业知识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要恪守审计职业道德,严守审计纪律,做到忠于职守,客观公正,保守秘密,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依法审计。

三、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审计人员依法执行业务,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障碍和打击报复。

五、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和后续教育制度,每年原则上保证不少于两周的脱产学习、培训或进修,并保证相应的经费。

六、积极完成审计处交办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