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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作送审、上报辅系列中高级答辩材料和推荐评审人员名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职改办统一安排和要求,为顺利开展2007年我院职称评审工作,现将申报评审或同级转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作送审和推荐评审人员名单以及上报辅系中高级答辩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送审代表作的要求:

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本人学术研究水平的代表作正高三篇、副高二篇,每篇用A4纸复印三份,其中两份只复印正文和版权页并且不能出现作者姓名(民文须同时提供汉文件,不需加盖单位公章);另一份署名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且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需复印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和正文。代表作必须是已公开发表的,各种清样稿不予受理。

代表作送审材料不予退回,报送时请出示代表作原件,申报者所在单位负责审查并核实代表作复印件的真实性。

二、辅系列晋升或同级转评中、高级职称人员,需述职答辩者同时上交以下材料:一篇能集中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答辩论文(原件1份,复印件12份),民文须同时提供汉文件;《面试答辩情况登记表》,只填写此表的个人信息和申报人述职的主要内容栏(A4纸正反两面打印),要求概述任现职以来教学、科研及社会工作情况:①教学情况:包括完成教学工作量、年均教学时数、开课门数、教学态度和教学效果的自我评价;②科研情况:包括发表著作、论文、参编教材、译文、译著、科研课题及其科研成果的社会效益;③社会工作情况:包括担任行政职务、参加学术团体及履职情况。并简要介绍答辩论文的题目及内容概要:包括选题根据、基本观点、主要论据。

三、收费:暂定每人交鉴定费用申报正高320元、申报副高220元;辅系列校内评审费200元。

三、时间安排:

200797前上报辅系列推荐评审人员名单、代表作送审材料及辅系列答辩材料,由人事处安排鉴定等,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高校教师系列以上材料2007910日前上报。

四、工作程序:

1、个人向本学院(部)、中心提出晋升或同级转评职称的书面申请。

2、各部门根据申请者的工作表现、考核成绩、教学、科研等情况推荐预选名单。同级转评和晋升正高、中初级职务无名额限制;晋升副高级职务人员的推荐,请按以下分配名额上报(200711日以后取得博士学位者,审报副高职称不受名额限制,需部门推荐)。

序号

部门

推荐名额

序号

部门

推荐名额

1

工商管理系

0

9

计算机系

2

2

经济学系

1

10

外语系

1

3

法学系

1

11

马列部

1

4

金融系

0

12

新闻传播学院

1

5

会计系

0

13

应用数学系

1

6

财政系

1

14

汉语教研部

1

7

统计与信息系

0

15

体育教研部

1

8

市场系

2

 

 

 

      序号

系列

推荐名额

1

图书资料

2

2

审计、会计

1

3

卫生

1

3、公示:各部门要将推荐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情况张榜公布,让群众监督、比较,增加推荐过程的透明度。无异议后以填写《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花名册》(在人事处网页下载)的形式上报人事处。

4、人事处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代表作的送审等事宜。

五、其他:

1、送审代表作的鉴定结果有效期为两年,2006年论文鉴定、答辩结果,今年仍然有效。

2、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一年的可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取得博士学位和博士后人员可分别申报评审副高和正高职称。

 

校人事处          

2007-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