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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07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在总结去年此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今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程序

1各部门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人选

2、申报评审高级职称人员代表作鉴定。

3、教学科研成果认定。

4、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人员述职答辩。

5、学校召开推荐评审及评审会。

6、公示及上报。

二、费用

1申报我校无评审权的职务,每人先交200元,学校通过后按自治区相应系列职改办的规定收取评审费。

2申报我校有评审权的职务,教师系列中级职务每人交评审费300元;教师系列初级职务人员,每人交评审费200元。

3、继续教育复核认定费24元。

三、时间安排

1914日上午辅系列学科组申报高、中级职称人员述职答辩。

2920日召开辅系列推荐评审会议。并公示。

3911日至920日人事处安排代表作专家鉴定。

4912日各有关单位领取高校教师系列评审表格和职称考试成绩单。

5913日至923日教学科研成果认定。教师系列准备好所有个人申报材料,交各系部、教务处及科研处审核认定并签字盖章。

6924日至926日各单位将评审材料统一上报人事处职称办审核。

7109日至1011日教师系列学科组申报高、中级职称人员述职答辩。

81018日召开教师系列推荐评审会议。并公示。

四、教师系列个人准备材料内容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教师专用)一式两份(将身份证复印件与身份证大小一致粘贴在评审表封面左上角)。

2、任职期满《大、中专院校教师考核登记表》一式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5、奖励证书和荣誉证书(原件)。

6、教师资格证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7、任现职(申报高级:20022006年,申报中、初级:20032006)以来的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聘任文件、聘期任务书或聘约(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原件、复印件,复印件每篇部应有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内容等。所有论文、著作必须是公开发行出版的,各种清样稿、手写稿、打印稿及证明均不予受理。

9、承担科研项目的审批书、科研成果的项目报告和鉴定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0、成果转化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发明专利申请及批准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1、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单和外语考试《合格证书》的原件,并将“外(汉)语考试成绩通知单”复印一份贴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第9页上。

12、属“破格”评审还应填写《破格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份,审批表要求所填写内容须以充分的理由符合该系列“破格”条件中有关条款。

13、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参评人员,需有延缓办理离退休手续的批准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4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人员需答辩者,上交以下材料:一篇能集中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答辩论文(原件1份,复印件7份),民文须同时提供汉文件;《面试答辩情况登记表》,只填写此表的个人信息和申报人述职的主要内容栏(A4纸正反两面打印),要求概述任现职以来教学、科研及社会工作情况:①教学情况:包括完成教学工作量、年均教学时数、开课门数、教学态度和教学效果的自我评价;②科研情况:包括发表著作、论文、参编教材、译文、译著、科研课题及其科研成果的社会效益;③社会工作情况:包括担任行政职务、参加学术团体及履职情况。并简要介绍答辩论文的题目及内容概要:包括选题根据、基本观点、主要论据。

15、《2007年自治区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选票》一式一份,要求必须用标准A3纸打印。系部、科研处、教务处进行科研、教学业绩审核认定、签字盖章。人事处网页下载并同时报电子板。(代表作5篇部需注明代表作字样并优先排列)

16继续教育复核认定。教师职务(含转评教师岗位)人员,在任现职近三年(2005年至2007年)期间,已参加国内外培训学习,并且取得结业(进修)证书其学时数达到240学时以上者,请填写《自治区大中专院校教师复核认定发放继续教育证书登记表》(人事处网页下载同时报电子版),并提供有关培训证书(硕士以上学历学位证需同时提供本科证书)及所学课程(专业)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

所申报材料要严格填写,不能有含糊的词语,对没有内容可填的项目和栏目,必须写上“无”的字样,不能留下空格。

五、材料要求

1、个人报送的评审材料必须真实、全面、清楚由所在单位及科研处、教务处、人事处认真审核,坚决杜绝一切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评审材料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报送手续完备。

2、按要求将有关内容填写在《职称推荐评审材料袋》封面,特别注意要填写清楚本人的联系电话,以便需要时通知本人进行述职答辩。

3、大中专教师评审高级职务人员在《职称推荐评审材料袋》封面“从事专业”一栏中应按现从事专业填写,并按下列学科组分类填写:农、林、牧组;生物、化学组;物理、计算机组;工科组(机电、土建、地质、工程类);医学组;数学组;体育组;文史组;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组;法学组(政治理论、法律);艺术组(音乐、美术、舞蹈);中语组;外语组;财经组。

4、表格内容要求填写清楚,若无内容可填,应在该栏目内填上“无”的字样(不得随意涂改或空下栏目)。

5、所有复印件均须由学校人事(职称)部门与原件核对后,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予认可。

6、报送材料时,应将《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原件)、《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等材料的前后顺序装订在一起。

7、将获奖证书(原件)、任现职以来的考核材料(复印件)、聘任证书及聘期任务书或聘约(原件)、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各类批准书、原始证明等材料,按前后顺序装订在一起。

8、上报材料清单一份。

9、将任现职以来的课题材料、论文、论著复印件按《2007年自治区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选票》填写顺序装订在一起。课题材料、论文、论著原件的上报顺序也相同。

10、评审材料一律要由单位统一报送,个人报送的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1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报送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2本通知的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人事处

2007-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