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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乌鲁木齐新市区人民法院召开院校合作学习实践座谈会

  3月2日,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二楼大法庭召开院校合作学习实践座谈会,就院校合作、人才培养等议题进行深入交流。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张俊,政治部副主任赵晓娅、执行局审判员秦立芬、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丁洁及学校实习生参加此次座谈。

  会议伊始,张俊向此次到来的教师和实习生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新市区人民法院基本情况和未来发展领域,从发挥优良传统、牢记校风校训等方面对本次参与实习的学生提出期许。他鼓励青年学子明确目标,实习单位作为第二课堂,学用结合,虚心求教,实现学有所成,学有所获。并表示愿意长期与高校法学院共同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

  丁洁介绍了目前我校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师资力量和人才培养方向。她表示:此次能够将学生们送到新市区人民法院实习是推动学校学科建设、落实教学改革、加强实践探索的重要契机。对助推学科发展,助力青年教师成长,帮助学生成才,具有重大意义。

  法学院大四学生冯蕊和杨佳毅同学作为实习生代表进行发言。两名同学从自身实际出发,总结了自己近期工作中的收获,表示收获颇丰。他们表示:此次实习是一门生动的实践课程。不仅仅让青年学子摆脱“学生思维”,深入专业一线,更让自己在人际交往能力、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有所提升。

  此次座谈会,为法学院校和实务部门搭建了联合进行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的平台。双方表示:将持续促进长期合作,共同为基层法治建设培育懂法、学法、用法、护法的优质法律人才!(来源:法学院)(编辑:xwz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