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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办“服务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法律与政策研究”研讨会

 

 

 

 







 

    11月11日,在校图书馆五楼学术报告厅,新疆法学会和我校共同举办“服务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法律与政策研究”研讨会。来自新疆社会科学院,我校和新疆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新疆医科大学,以及政府职能部门、律师协会、企业界的法学、法律界专家、学者70余人参加此次研讨会。

  校党委常委、副校长艾光辉教授在会上致辞。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依法治疆”思想中就包括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为法学工作者提出了全新的任务。核心区建设涉及法学、历史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政治学、人类学、国际关系的多学科领域,需要法学研究者开展跨学科协同研究,也就需要法学工作者有针对性地在校企之间、校地之间开展跨区域的协同研究,以及与邻国法学院校间的跨国家法的合作研究。

    新疆法学会会长肉孜·司马义在讲话中指出:十八届五中全会中明确提出“坚持创新发展,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我们要深入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创新方法、创新内容、创新研究路径,为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要突出服务意识,加强对外交流合作,促进研究成果转化,建立完善论坛、研究会成果的转化机制,使更多的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应用于立法、司法、执法实践。

    研讨会上,我校科研处副处长、经济学博士汤琦瑾教授应邀以《基于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新疆加速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研究》为题作大会主题发言。报告立足于增长极理论,提出新疆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经济上新的增长极,应从促进企业发展与产业集群的形成、优化法制环境,保障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等四个方面加速推进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

    新疆法学会宣布了“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律问题研究”法治征文活动优秀论文获奖表彰决定,共评选出获奖论文10篇。我校法学院王小骄博士、赵丽莉副教授提交的论文分获一等奖和二等奖。在交流发言环节,法学院赵丽莉副教授、王小骄博士、田聚英博士分别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中的贸易便利化法律与政策保障”、“跨境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国际合作”及“新疆保税区立法探索”为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新疆法学会为筹备此次研讨会,委托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组建了“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法律与政策研究”课题组。2014年7月,在新疆法学会的协调下,由法学院十余名青年教师组成南北疆两个调研组,分赴伊犁州、博州、克州、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塔城地区开展调研,与相关地州的发改委、旅游局、口岸委、金融办、外侨办等职能部门召开多场调研座谈会。2015年1月份,又在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旅游局、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自治区工商联开展调研活动。通过多层次、多领域的调研,课题组收集整理了大量一手资料,撰写了涉及沿边城镇化发展、农产品贸易、贸易便利化、跨境旅游合作、综合保税区立法、民间外交、金融服务等领域的专题调研报告和论文。专题报告中提出的有价值问题和建议被新疆法学会予以采纳,并提交立法、司法、执法相关法律实务部门,促进了科研成果的转化。

  为使本科生、研究生能够就近聆听到高水平的学术研讨会,加深对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中的法律问题的认识和理解,法学院积极承办了此次研讨会。这有利于培养本科生、研究生的学术兴趣和科研能力。法学院教师、研究生和本科生参加了此次研讨会。(责任编辑:xwz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