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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中心组传达学习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精神

 

    4月12日下午,我校2016年第五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在网络与实验教学中心三楼学术报告厅召开。校党委书记崔光莲主持会议。校长帕拉提·阿布都卡迪尔传达了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精神。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学习。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推进新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自治区党委决定,今年在全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3月28日,自治区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

    在学习会上,校长帕拉提·阿布都卡迪尔向与会人员传达了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相关文件。重点传达学习了张春贤书记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张春贤指出,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把握民族团结进步年的正确方向。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是深入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对新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全面谋划和顶层设计,是回应突出问题、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良好开局、夯实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基础的必然要求。主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民族团结进步年的总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要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做到“八个坚持”。适应民族工作新特征,要注意“五个并存”。把握好三个问题,处理好三个关系。坚持“三个引领”。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实现“四个目标”。

    会议要求,各单位切实组织学习传达会议精神,从思想上发出动员,根据校党委的部署全面推进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

    据悉,上周校党委常委会已就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事项进行了全面研究和部署,并要求各单位于4月6日周三下午政治学习日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学习。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方案正在制定中,不日将下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