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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简介

    1、【学院介绍】

    新疆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前身源于50年代设立的银行班,后于2007年10月转型升格为金融学院,学院现有金融学、金融科技、金融工程、保险学专业。金融学专业在新疆财经大学已有60多年历史。1980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获批国家特需博士人才培养项目,覆盖了从本科、硕士到博士的三个办学层次。金融学(大类) 是国家级一流专业(2019年) ,国家级一流课程(2020年) ,自治区级重点学科(2003年、2010年)、自治区高峰学科应用经济学重要组成部分(2016) 、自治区十三五特色品牌重点专业(2016年)、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学院建立了包括业界主要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在内的校外实习基地8个,产学研基地3个,与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建立了“学科建设对口支援”关系,并与国内外多所院校建 立了本科生交换与互访制度。学院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天山英才5人,有自治区级教学名师3人,自治区级优秀教师1人,校级教学名师2人;多人获得自治区级、校级科研、教学奖励与荣誉。经过多年的建设,金融学在学科队伍建设、科研与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和基础条件建设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建有1门国家级一流课程,2门自治区级精品课、1个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拥有1个全国工人先锋号教研室。从2003年以来,金融学院共获得了25个国家级项目,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9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5项,国家软科学项目一项,以及39个省部级项目。

    2.【专业设置】

    (1) 金融学专业 专业简介: 金融学专业自1980年开始招收本科生: 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2010年获专业学位授予权:2013年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现招生,金融学为其中一个方向: 2018年获金融学博士学位授予权。金融学是国家一流专业,自治区重点学科、重点专业以及新疆财经大学品牌专业。 主干课程:金融学、证券投资学、公司金融学、商业银行学、国际金融学、金融市场学、中央银行学、金融经济学,金融工程学、金融风险管理等。 培养目标: 培养有宽厚扎实的经济、金融理论基础和从事具体金融业务工作的能力,具备较强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适应经济金融发展变化的应用型人才。 就业去向: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上市公司、企业;政府部门。

    (2) 金融科技专业专业简介: 金融科技专业是2021年教育部新批专业,2021年首次招收本科生,是全疆高校当中唯一开设的专业,是我校坚持《立足新疆,辐射中亚,重点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经人才支持》,为适应金融经济的发展对金融人才提出的新要求而设置。金融科技(FinTech) 即 Finance (金融) +Technology (科技) 的缩写,着重强调了金融的产业化及科技化,使科技与金融的融合更为紧密。它一方面可以助力传统金融机构转型,另一方面通过技术的迭代和创新,发展出传统商业模式无法提供的、由科技公司提供支持的高壁垒性新产品和新服务。 主干课程:金融科技概论、证券投资学、公司金融学、区块链金融应用、云技术与金融、大数据与金融、金融风险管理、金融工程学、数据结构与算法等。 培养目标: 培养有宽厚扎实的经济、金融理论基础和从事具体金融业务工作的能力,有较强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适应经济金融发展变化的应用型人才。 就业去向: 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上市公司、企业;政府部门。

    (3) 金融工程专业 专业简介: 金融工程专业是金融工程专业于2018年首次招收本科生,是为适应金融经济的发展对金融人才提出的新要求而设置。作为金融大类专业的一部分,是自治区重占学科、重占专业金融学(类) 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是金融学硕士的研究方向之一。主干课程: 证券投资学、公司金融、金融工程学、金融计量学、金融风险管理、金融衍生工具、金融统计分析、利息理论、固定收益证券等。培养目标: 培养既有宽厚经济金融理论基础,又有较强的量化分析功底,具备从事金融经济中更具体的如对冲风险、套利、定价等业务的能力,有较强实践能力、创新意识的应用型人才。就业去向: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财务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风险管理部门。

    (4) 保险学专业专业简介: 保险学专业1996年首次招收本科生,2010年获得保险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是自治区重点学科、重点专业金融学(类) 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是金融学硕士的研究方向之一. 更是全疆高校当中唯一开设的专业。主干课程:金融学、保险学、财产保险学、人身保险学、保险经营与管理、保险营销学、保险精算、金融市场学、社会保险学等。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经济金融理论基础、保险学理论知识及从事保险实务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应用型人才。 就业去向: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证券公司、银行与证券部门或其他大中型企业风险管理部门;社会保障机构、政府部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