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丝路经济与管理研究院2023年智库调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丝路经济与管理研究院2023年智库调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学院:

依据学校党委《关于印发<新疆财经大学丝路经济与管理研究院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校党发[2021]62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丝路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以下称“研究院”)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智库调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七次会议精神,着力推出具有实践指导意义和决策参考价值的智库调研成果,为党和政府提供切实管用的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二、选题及要求

(一)重大项目

1.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建设国际物流枢纽的路径和对策研究

2.中吉乌铁路建设背景下喀什经济开发区打造开放高地的路径与对策研究

(二)重点项目

1.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一区三园”协同发展和外向型产业提档升级研究

2. 新疆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创新发展路径与对策研究

3. 新疆建设内外循环枢纽区的综合评价与强化对策

4.数字技术赋能新疆棉花和纺织服装产业(或绿色有机果蔬产业)集群化发展研究

(三)一般项目

1.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融入和服务新疆现代流通体系发展研究

2. 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农业对外开放与合作研究--以塔城中哈农业合作示范区为例

3. 新疆制造业企业海外合规经营法律问题研究--以中亚五国为例

4. 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对外开放水平提升路径与对策研究

5. 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建设评估与提档升级研究

6. 共同富裕目标下自治区对下财政体制改革完善研究

7. 新疆市域社会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的路径与对策——以***市为例

8. 新业态新模式推动霍尔果斯外贸高质量发展研究

以上项目原则上要求按原题申报。

三、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智库调研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1.重大项目,资助经费15万元/项,研究期限为1年

2.重点项目,资助经费8万元/项,研究期限原则上9个月

3.一般项目,资助经费4万元/项,研究期限原则上6个月

本次拟立项重大项目不超过2项,重点项目不超过3项,一般项目不超过5项。

四、申请人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丰富的科研经验和学术原创力,社会责任感强,严谨治学 注重诚信讲究责任,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2. 具有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及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纵向课题或10万元及以上的横向课题。一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

五、有关要求

1.申报人要要强化问题意识和资政报告的结果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对照项目结项条件考核目标进行项目设计与论证(见附件4)。

2.项目经费管理参照《新疆财经大学横向课题管理办法》。项目主持人须签订项目研究合同,填写项目研究计划书。研究院按期开展项目开题、中期检查工作,加强过程管理,终期考核按结项条件验收鉴定。结项条件见附件《丝路经济与管理研究院考核目标任务》(见附件4)。

3.申报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以特聘研究员身份进入研究院工作,配置办公室及相关的研究条件,具体规定见附件4。

4.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于2023年55日前将审查合格签字盖章的材料(纸质版《丝路经济与管理研究院2023年智库调研项目申请书》2 份,《活页》一式 6 份,均为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单独装订夹在《申请书》内)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版用U盘拷贝,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研究院办公室(1号教学楼921室)。研究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审核认定后公布。

 

联系人:陶德金             电话:7843707、13677560512

 

 

 

 

                                             丝路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20234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