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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职责

科研处处长职责

在校党委、主管校长的领导下,主持科研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学校科学研究规划,建立健全学校科研管理制度,主管学校日常科研事务,主持校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及人文社科基地的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自治区有关科研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及时传达上级部门的科研规划,了解掌握各有关部门、单位的科研管理举措、科研动态、科研信息。

二、组织制定学校中长期科学研究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科研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三、负责做好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时提请校学术委员会讨论、研究、审议学校有关重大科研事项。

四、负责学校各类项目的组织与管理。

五、组织安排学校重大学术交流活动,活跃学术思想,繁荣学术气氛。

六、负责学校科研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工作,负责与有关政府部门和产业界的联系与沟通。

七、建立健全科研成果奖励制度,完善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制度,积极组织参与国家、省部的各类科研成果奖励及鉴定工作。

八、做好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网站建设工作,抓好科研统计工作,掌握全校科研动态与科研现状,加强对外宣传与交流。

副处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协助处长履行科研处职责,开展科研管理工作,参与全处有关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定,并对处长负责。

   二、协助处长组织编制学校科学研究的长远和年度规划,组织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和校内外重大科研项目的协作攻关工作。

   三、协助处长做好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人文社科基地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所分管的工作提出决策性意见,熟悉分管科室的业务工作并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五、协助处长制定有关科研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六、负责全处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的全面提高,督促全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科研处岗位职责》,并协调各科室有序、高效地工作。

   七、协助处长处理科研处内部日常管理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项目与经费管理科工作职责      

   负责科学研究工作。负责各级各类科研纵向项目的申报、过程管理工作和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具体为:

   一、负责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项目的开题、中期检查、结题、经费落实等过程管理工作;

  二、负责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统计、建档和宣传工作;

  三、负责本科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大事记、每周工作安排的撰写工作;

  四、各级各类科研管理单位相关网站信息的收集工作;

  五、负责各类科研经费的管理,按各项目单独立帐核算,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经费开支范围使用经费;

  六、完成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成果管理科工作职责

负责完成教育部、教育厅等部门上传下来的工作任务;优秀科研成果的报奖及其宣传工作;专利申报、科研成果转化工作;科研年度工作报告编写工作。具体为:

  一、负责学校优秀成果的报奖及其宣传工作;

  二、负责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的复核工作;

  三、负责专利申报、科研成果转化工作;

  四、负责本科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科研简讯、大事记、每周工作安排的撰写工作;

  五、负责科研成果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科研通讯、科普宣传和科研年度工作报告编写工作;

  六、完成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