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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祖仁翀等413名学生进行学籍销的决定

按照《新疆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历教育学生管理规定》(校发〔202227号)第三章第七条,“最长学习年限专升本(含专科)8”。继续教育学院对学籍数据清查,2024年3月28日第1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继续教育学院祖仁翀等413名超过8年修学年限的学生进行学籍注销处理。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新疆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电话:0991-7843849  

附件:新疆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弹性学制超过8年学籍注销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