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疆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历教育学生管理规定》(校发〔2022〕27号)第三章第七条,“最长学习年限专升本(含专科)为8年”。继续教育学院对学籍数据清查,经2024年3月28日第1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继续教育学院祖仁翀等413名超过8年修学年限的学生进行学籍注销处理。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新疆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电话:0991-7843849
附件:新疆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弹性学制超过8年学籍注销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