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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本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招生专业、拟招生计划类型及数量

公共管理学(学硕):普通计划10个。

公共管理(全日制专硕):普通计划22个,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1个。

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硕):普通计划11个,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3个,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个。

各专业拟招生计划为截至目前预计招生计划,实际招生录取人数以学校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复试形式

现场复试,专业课考核科目和加试科目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其余科目为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资格审核

1.严格复试资格审核。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的身份审核及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免初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南疆专项)、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准考证。

(2)应届生的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若无可不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阶段5门主干课程成绩合格的有效证明。

(5)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户籍材料及定向就业合同。

(6)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材料。

(7)“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须提交《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9)报考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复试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院组织专人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做好记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或提交资料不全者,资格审核不通过。凡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具备复试资格。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各科目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形式为面试。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评(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核形式为面试。

3.综合能力考核(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重点考查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考核形式为面试。

4.专业笔试(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报考公共管理学(120400)专业考生须进行专业笔试,笔试科目:行政管理与公共政策。参考书目:①《行政管理学》(第五版)郭小聪,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②《公共政策导论》(第五版),谢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5.思想政治理论考核(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复试时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

6.加试(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报考公共管理学(120400)专业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须进行加试,加试科目:①政治学概论,参考书目:《政治学概论》(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②行政学说史,参考书目:《西方行政学说史》(第三版),丁煌,武汉大学出版社。

复试安排

1.一志愿

(1)公共管理学(学硕)

笔试:2026年3月29日

面试:2026年3月30日

(2)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硕)

面试:2026年3月28日—29日

(3)公共管理(全日制专硕)

面试:2026年3月30日

2.调剂

4月8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3.复试地点

北校区经纬楼(6号楼)5楼

复试成绩折算

办法

学硕复试成绩=英语听说能力测评*20% + 综合能力考核*40% + 行政管理与公共政策*40%

专硕(MPA)复试成绩=英语听说能力测评*20% + 综合能力考核*60% + 思想政治理论考核*20%

总成绩折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含加分)÷初试满分(满分为500分或300分)×100】×60%+复试成绩×40%

相关工作要求

按学校总体方案执行。

调剂

调剂基本要求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具体调剂政策以“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

按学校总体方案执行。

体检

按学校总体方案执行。

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院复试成绩及相关通知公告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及时公布,网址:https://www.xjufe.edu.cn/ggglxy/index.htm。复试期间,考生如对公示内容、复试过程有异议可向学院反映,监督电话:0991-7853291。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