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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一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结果的公示
发表日期: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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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十一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拟推荐以下五项教学成果参评第十一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序号 |
成果名称 |
主要完成人 |
曾获奖励 |
1 |
边疆地区新闻教育实践创新体系研究与构建 |
焦若薇 |
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
2 |
经管类拔尖人才培养示范性项目改革研究与实践 |
张文中 |
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
3 |
构建“1+345”课程思政育人体系,培养边疆民族地区合格财经人才 |
李季刚 |
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
4 |
构建“五位一体”教学框架的《产业经济学》课程育人创新与实践 |
肖春梅 |
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
5 |
财经类课程混合式教学模式研究与实践——以《管理学》为例 |
霍彬 |
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9日-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校纪检委、教务处反映。
纪检监察室电话:0991-7842227。
教务处电话:0991-7842070。
教务处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