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规章制度

  标题
新疆财经学院关于进行新一轮普通本科课程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3-10-24
副标题

新财院教〔2003〕20号

  分类
课程建设
  内 容
 

课程建设是教学建设最基本的组成部分,是对学校培养人才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核心领域。按照本科课程评估的要求,近年来本科教学已评估过的课程到了重新评估的时间。其次,2000年以来,各系部根据学院的安排相继选用了面向二十一世纪教材,在贯彻落实教育部4号文件的工作中,所有财经类,计算机类,法学类教材都采用了最近几年的新版本,这使得修订、更新原有各门课程七有建设成为当务之急。由于此项工作难度大,耗时多,为了在2008年学院本科水平评估前完成新一轮课程建设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       本轮课程建设工作将以课程评估和七有建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       要求各系部利用三年时间,将目前所有已开设的课程在以往的工作基础上充实,更新,完成七有建设。

(二)       课程评估以核心课、主干课为重点,结合本专业实际,先易后难,逐步推进。

二、       各系部应制定课程建设的中期(三年)规划和短期(一学年)安排。

(一)       长期规划应明确课程建设在师资队伍、课程教学条件和教学质量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和采取的措施,并对所有的课程逐年、逐学期列出七有建设完成及计划参加评估的时间表;

(二)       短期安排应根据部门长期规划明确任务,明确学期内及学年内部门的课程建设任务。

1、      对于七有建设,做出任务书,规定内容,规定进度,规定检查落实制度,责任到人;

2、      每个系部至少推荐1门较为成熟的课程在2004年参加学院的课程评估。

三、       学院自2004年开始对各系部推荐课程进行选择性评估。上半年未被选择评估的课程,下半年可重复推荐。课程评估依据学院课程评估实施方案进行。

 

                                                          200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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