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规章制度

  标题
关于进一步完善全院课程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4-12-30
副标题

新财院教〔2004〕19号

  分类
课程建设
  内 容
 

院属各教学单位:

   为迎接2007年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学院决定进一步完善课程建设,对院管课、政治理论课、各专业主干课、考查课及选修课的“七有”建设进行进一步的更新和完善。具体要求如下:
   一、课程“七有”建设的内容及要求:
   (一)有教材:提倡选用近三年的优秀教材或国家教育部推荐教材。
   (二)有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的要求参见《新疆财经学院教学大纲编写规范》。有实践教学内容的课程,应在教学大纲中体现实验及实习的内容。教学大纲要求印制成册,规格统一为32开。
   (三)有教学参考书:选用合适的内容新的中外文教学参考书并向学生推荐阅读。
   (四)有教案和讲稿:参见教务处主页规范教案样本。
   (五)有教学日历:参见教务处主页规范教学日历样本。实验教学内容应在教学日历中进行反映。
   (六)有作业规范和习题:实用有效的课内外作业及布置批改办法。
   (七)有考试大纲和试题库:题库设计要求科学、合理、实用,每门课程题库数量要求在700题以上。 已实现多媒体教学的课程,要求在数字化平台上对“七有”建设进行更新和完善;尤其在教学大纲、教案、讲稿及教学日历中应充分体现多媒体教学的要求。
   二、院管课程17门如下: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会计学(含会计基础和财务会计)、统计学、国际经济学(含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货币银行学、财政学、市场营销学、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经济法、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含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计算机基础(含计算机信息基础、微机实用软件基础)。
   三、课程建设的进程要求如下:
   (一)院管17门课程和政治理论课的“七有”建设,要求于2005年2月底前按新要求全部建设完成。学院将于下学期进行全面检查。
   (二)各专业主干课程(参见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的“七有”建设按课程归属进行,要求于2006年9月前按新要求全部建设完成。请各系部按学期拟定建设计划,报教务处以备抽查。
   (三)已开设的考查课和选修课的“七有”建设也要求于2006年9月前按新要求全部建设完成。请各系部按学期拟定建设计划,报教务处备案。建设情况以系部为主进行检查。


                                  新疆财经学院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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